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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資資訊

【獎助學金】114-1學期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 10/8、10/9止【第二次公告】

原住民族委員會大專校院獎助學金

-國立東華大學之原民生申請須知-

申請資格

具原住民身分,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(含大學、四技、二技)之在學學生,皆可提出申請。

下列身分不符合申請資格:
延畢或延長修業年限之學生
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
研究所(碩博士班)學生
在職專班、推廣教育課程學生
附設進修學校學生
附設空中進修學院或空中大學之學生
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課程、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之學生
公費生(含ROTC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)或學雜費及食宿費由就讀學校全額負擔之學生

申請時間

1.線上申請114/09/08~114/10/08 23:59止。 (每學期實際申請期程以原民會公告為準)

2.紙本收件114/09/08~114/10/09 17:10止。

申請方式

①+都要申請唷!!

請先至【原住民委員會獎助學金申請系統 https://cipgrant.fju.edu.tw/ 】完成線上填寫並列印申請表。

請同學依以下紙本資料繳交至原資中心(學活C103室)。

新生

轉學生

舊生

休學復學生

1.申請表(請簽名)。

2.高中三年級上、下學期「正本成績單」(或是高中歷年「正本成績單」)※需有高三整學年平均成績。

3.最新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。(無可免付)

4.郵局或銀行存摺封面影本。

5.印章。

1.申請表(請簽名)。

2.前學校之前一學期成績單「正本」(※需有學期成績、名次)。例:插大生請繳交專五下學期成績單。

3.最新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。(無可免付)

4.郵局或銀行存摺封面影本。

5.印章。

1.申請表(請簽名)。

2.113-2學期成績單正本」以及「113-2學期成績名次證明書正本(請逕洽教務處註冊組(行政大樓4F)申請列印※此為必繳項目)

3.最新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。(無可免付)

4.郵局或銀行存摺封面影本。

5.印章。

6.113-2學期跨域自主學習認證統計表。(可抵部分時數,若無可免付)

1.申請表(請簽名)。

2.休學前一學期之學期成績單正本」以及「成績名次證明書正本」。

3.最新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。(無可免付)

4.郵局或銀行存摺封面影本。

5.印章。

※申請注意事項

※成績單請繳交正本。高三與轉學生成績單須蓋有學校單位證明章。
※更改母語姓名者請注意:申請書、存摺封面影本以及印章,均需相同姓名。
※低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請注意有效期限。
※印章字體勿繳交篆體或草體文字。

獎勵項目

1. 獎學金:(每學期新臺幣32,000元整)
→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七十分以上者,得申請獎學金。
2. 一般助學金:(每學期新臺幣20,000元整)
→學生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六十分以上者,得申請一般助學金。
(設籍在蘭嶼鄉之雅美族學生,申請一般助學金,不占且不限名額)
3. 中低收入戶助學金:(每學期新臺幣20,000元整)
→中低收入戶學生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六十分以上者,得申請中低收入戶助學金,不占且不限名額。
4. 低收入戶助學金:(每學期新臺幣30,000元整)
→低收入戶學生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六十分以上者,得申請低收入戶助學金,不占且不限名額。
5. 學生領取前述獎助學金以一項為限。

※自本年(114)/6/20起,本項助學金服務時數修正(下修)如下,請各位同學踴躍申請。

獲助學金者,服務學習時數下修達24小時後始得支領助學金。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得減免之:
(一)通過中高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,得全數減免(需附族語認證書)
(二)修習原住民族語言課程成績及格證明,可減免服務學習時數。(需附學期成績單)
(三)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班級排名前百分之三十,得全數減免
(四)前一學期考取與就讀科系相關之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、委託、認證或認可之證照,得全數減免
(五)前一學期參與原住民族語言研習並取得結業證書,依實際研習時數減免。
(六)參加校內演講、研習及學術活動(靜態) ,依參與時數減免。此證明請至本校電子學習履歷系統列印「跨域自主學習認證統計表」。

備註

審查學生申請資料時,如班級排名換算百分比排序同分時,應依據下列優先順序評量:
(1)前一學期實得學分數多者。(2)累計實得學分較多者。(3)歷年累計 GPA 成績較高者。

申請窗口

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(學活C103室) 林佳儀Tipus助理,03-8905718。

範例◀資料繳交範例,可右鍵點開大圖查看

2025/09/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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